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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1學期通識教育散文創作比賽辦法

111/10/3~11/5  通識教育散文創作競賽--「通識飛翔」

一、活動宗旨

通識課程的學習在提供學生建立廣博的知識基礎,以厚植學生跨域知能整合的能力,並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知能。本校通識教育強調語文能力,並增進對人文藝術、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之綜合性瞭解,同時於通識課程中融入當代社會關注議題。為鼓勵學生瞭解通識教育在大學學習生涯之意義及重要性,並思考跨域人才在社會上的重要性和需求性,特訂本競賽辦法。

二、徵文內容:內容以符合活動宗旨為主,作品主題之提示,擇一即可,參考如下:

(一)大學通識課帶給你的意義與內涵為何?

(二)就你學習過的通識課程,是否有切合現今的時事議題?並寫下你的想法。

三、評選標準:

(一)評審: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本校教師進行評審。

(二)評選標準:1.寫作技巧與創意(佔40%)  2.符合宗旨(佔30%)  3.內容豐富性(佔30%)

四、參加辦法

(一)活動期間:111年10月3日(一)至截稿日111年11月5日(週六)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(二)稿件格式:稿件請符合格式要求,以免被扣分或取消參賽資格。

1. 文類為散文,字數1000字至2000字以內。題目自訂。

2. 版面格式:來稿以中文為主,請以A4紙橫書直式繕打、單行間距的Word格式存檔,邊界、行高採Word內定格式。

3. 字體格式:字型一律為標楷體,標題採14pt著錄,內文採12pt著錄,標點符號均需使用全型。例如「:,、;。!?」。

(三)繳交方式:作品請以書面稿件、電子檔(PDF檔)與活動報名表(請於公告網頁自行下載)填妥後親筆簽名,繳交至大恩館10樓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,現場繳交。(請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件。)

檔名:111-1通識徵文─姓名學號系級,例如:111-1通識徵文─華柑A5123456英文1A。

(四)得獎名單預定於111年11月底公佈於學校首頁及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網站,得獎作品將公開發表

於通識教育成果展。

、獎項及獎勵

(一)第一名:乙名,獎金新台幣5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(二)第二名:乙名,獎金新台幣4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(三)第三名:乙名,獎金新台幣3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(四)佳作:三名,獎金新台幣1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(五)最佳創意:三名,獎金新台幣1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 ※參加即可獲得全人點數「智育」2點。     ※作品未達標準者,獎次得以從缺。

六、注意事項

(一)參賽稿件需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作品。內容不得抄襲或仿冒,違者除取消參賽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狀外,作者亦需負相關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。

(二)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及其衍生權利。

(三)得獎者不得拒絕主辦單位發表得獎作品或編印成冊,且不得要求另支稿酬。

(四)參選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各項規定,如有任何未盡事宜,依本校其他規定辦理。

七、業務承辦人

相關問題請洽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 游婷光

EMAIL:YTG@ulive.pccu.edu.tw;   聯絡電話02-28610511#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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