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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教育海報創作比賽辦法

112/3/27~5/5  通識教育海報創作競賽

111-2通識教育海報創作競賽辦法

一、活動宗旨

  通識課程的學習在提供學生建立廣博的知識基礎,以厚植學生跨域知能整合的能力,並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知能。本校通識教育強調語文能力,並增進對人文藝術、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之綜合性瞭解,同時於通識課程中融入當代社會關注議題。

  為鼓勵學生瞭解通識教育在大學學習生涯之意義及重要性,並思考跨域人才在社會上的重要性和需求性,特訂本競賽辦法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。

三、參加對象:本校日間部大學部學生。

四、海報內容:請以自身修習的通識課程或跨域專長,以海報形式表達該課程的「核心形象」或「特色」或其「理念精神」。並繕寫50100字以內的說明文字;主題不符者,不予評審。

五、評選標準

(一)評審: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本校教師進行評審。

(二)評選標準:

  1. 符合活動宗旨(佔30%)

  2. 設計內容的創意性與獨特性(佔40%

  3. 技巧表現的精采度與趣味度(佔30%)

六、參加辦法

(一)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截稿日11255日(週五)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(二)稿件格式:稿件請符合格式要求,以免被扣分或取消參賽資格。

作品規格:海報製作形式需採電子創作,另可搭配合法授權之圖片創作、照片等形式呈現,版面限定以B2(500mm*707mm)大小呈現(若為向量檔則不受此限)。原稿檔案格式建議為aipsdcdr,完稿檔格式可同原稿檔格式或PDF格式(字型需展開,物件需嵌入)不符合規定或繳件缺漏,視同放棄參賽。

(三)繳交方式:請填妥活動報名表(請於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網頁自行下載)並親筆簽名,連同原稿及完稿作品電子檔繳至大恩館10樓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。

檔案名稱:111-2海報名稱-姓名學號系級。例如:111-2 海報名稱-華柑A9876543中文1A

(四)得獎名單預定於1125月底前公佈於學校首頁及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網站,得獎作品將公開發表於通識教育成果展。

七、獎項及獎勵

(一)第一名:乙名,獎金新台幣5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(二)第二名:乙名,獎金新台幣4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(三)第三名:乙名,獎金新台幣3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(四)佳作:三名,獎金新台幣1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(五)最佳創意:三名,獎金新台幣1,000元、獎狀乙張。

 ※參加即可獲得全人點數「美育」2點。        ※作品未達標準者,獎次得以從缺。

八、注意事項

(一)參賽稿件需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作品。內容不得抄襲或仿冒,違者除取消參賽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狀外,作者亦需負相關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。

(二)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及其衍生權利。

(三)得獎者不得拒絕主辦單位發表得獎作品或編印成冊,且不得要求另支稿酬。

(四)參選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各項規定,如有任何未盡事宜,依本校其他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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