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文通識:邏輯思考與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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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目標 |
語言溝通與表達 |
教學目標內涵 |
(1)認識邏輯所處理的對象及問題:對於邏輯所處理的對象,一直以來都是邏輯哲學中的重要問題,有些哲學家認為是語句,有些則認為是命題,原則上,既然本課程採取命題邏輯的說法,就是將命題視為邏輯處理的對象。邏輯最初的動機當然就是找到人類正確的推理形式,或者簡單地說就是說話要有「道理」,不過,這個道理必須是客觀的,而且要有方法檢測才行,因此邏輯學家必須積極地建立邏輯系統來解決人類的這些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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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是以學習初階形式邏輯(Formal first-order logic)為目標。自從十九世紀末德國哲學家弗雷格(G. Frege)認識到數學基礎的問題開始,他認為應該替數學找到一個更堅實的基礎,由於這樣的動機,他成就了創建現代邏輯的非凡成果。也正由於他的努力,使得人們在處理學科的基本問題上有了更強大的工具。雖然他遺留下許多哲學問題尚待現代哲學家們努力,但是顯而易見的是,這些問題反而促進現代邏輯多樣化的發展。初階形式邏輯包括命題邏輯(propositional logic)和述詞邏輯(predicate logic),命題邏輯是以命題為單位所建構的邏輯,而述詞邏輯是更深入地分析語句的結構而建構的邏輯。由於處理的對象的差異,述詞邏輯顯然需要更多的考慮,然而也因此會有更強大的解釋力。在本課程中,教師將讓學生認識到初階邏輯的語言、各種處理語言的系統及如何演算。 |